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国公民中文姓、名需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姓名拼音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填写,且二者需对应一致。因此,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本馆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为新生儿办理护照、旅行证等证件时,根据中文姓名填写对应的姓名拼音,不再允许中文姓名与姓名拼音不一致情况出现。
在希腊出生的中国籍新生儿申请颁发旅行证件时,有父母或因不了解姓名拼音拼写规则,或因故意书写外国姓名,导致孩子中文姓名与外文拼写不一致,造成后续国内户籍注册、身份证、希腊当地居留无法办理,影响孩子日后入读学校、就业。为此,谨请广大旅希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前起好符合中国法律的拼音姓名,并仔细检查出生证明拼写。准确使用中文名对应的拼音,姓是一段拼音,名是第二段拼音(中间无空格或其他符号)。如孩子中文名为“张美丽”,对应拼音应为“ZHANG MEILI”,不能为“ZHANG MEI LI”、“ZHANG MEI-LI”,更不能为“ZHANG MEILI IOANNA”或“ZHANG IOANNA”。
二、如出生证明或希腊证件所载的姓名与中国护照上中文姓名对应的拼音不一致,本馆可按照出生纸上载明的外文姓名在护照备注页上为新生儿做外文姓名加注,但受希腊法律规定限制,不保证加注的外文姓名可被希腊各政府机关认可。此加注如与护照同时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中国公民此前在驻外使领馆申领的护照,如护照上中文姓名与拼音拼写不一致,在国内换领护照时,国内出入境部门将把姓名拼音改为与中文姓名对应的规范拼音。如根据国内换发的护照再次来使领馆换发护照,本馆将按照国内换发护照信息填拼音姓名,根据申请人居留、出生证明等希腊官方文件的外文姓名,在护照备注页上做外文姓名加注。